【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民眾在社群媒體反映,購買宜蘭縣內肉品加工業者販售的鳳爪產品時,發現包裝有「重貼標籤」情形,引發食品是否過期的疑慮。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今(30)日立即派員前往業者食品製作場所稽查,經查現場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相關製程紀錄,未發現有逾期食品情形;不過,部分產品確實有新舊標示重疊,業者已自主銷毀399包、共79.8公斤產品。
衛生局調查,業者考量已印製標示的舊包裝袋直接丟棄可惜,因此將新產製的鳳爪裝袋後,在原有標示上另貼新的產品標籤及有效日期,造成部分產品出現新舊標示重疊情形。為降低消費者誤認風險,業者現場自主銷毀「三星蔥鳳爪」198包、39.6公斤,以及「鳳爪(辣味)」201包、40.2公斤,合計399包、79.8公斤,相關產品不再流入市場。
衛生局徐迺維局長表示,經查該批「原味鳳爪」原料共180公斤,調味加工後成品181.6公斤,製成「三星蔥鳳爪」462包及「鳳爪(辣味)」446包,每包重量200公克±5公克,銷售對象包括散客及網購通路;其中三星蔥鳳爪已售出264包、辣味鳳爪售出245包。
衛生局指出,雖然查核相關製程紀錄後未發現逾期食品,但現場部分產品有新舊標示重疊情形,已責成業者改善包材及強化標示管理,避免消費者對產品資訊產生誤解。後續若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食品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規定,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也提醒,食品即使是新產製且仍在有效期限內,重新使用既有包裝材料時,仍應妥善處理原有標示,避免新舊標示並存、重疊或資訊不一致。民眾若有食品安全或消費疑義,可撥打1919全國食安專線,或衛生局食品安全專線03-9332779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