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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局處長又將異動?七月十五是關鍵日【影音新聞】

縣府局處長又將異動?七月十五是關鍵日【影音新聞】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局處長最近將有異動,究竟是只異動建設處長, 或是還有地政處長,或是還有其他局處長?大家都在猜測,由於縣長林姿妙對議會的建議、特別是議長張建榮的意見非常尊重,因此從張議長在大會中的縣長總質詢,可以聽出一些端倪(附影音)。

 

宜蘭縣議會第19屆第06次臨時會,通過一項臨時動議案~「為縣政府地政處處長楊崇明、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辦理羅東都市計畫,因擅自將機關用地六變更為住宅區,致延宕工保區解編期程,影響人民財產權益,特針對該二人不當行政作為提出不信任案」,並要求:「請縣長撤換該二人主管職務,另見適當人員擔任之。

」。

建設處副處長吳朝琴是代理處長職務,依規定代理的期限只能一年,吳朝琴代理處長的期限到今年7月14日屆滿,也就是15日起即不能再作「代理處長」,縣長會派誰接任?引發諸多揣測。

 

由於議會有撤換吳朝琴、楊崇明的動議案,更換吳朝琴之際,是否會同時異動楊崇明?縣府原本也有人事異動的構想,會不會一併實施?茲事體大,均有待縣長作最後定奪。

 

宜蘭縣議會第19屆第06次臨時會的不信任案是去年底的事,主因是羅東都市計畫中,有一塊機關用地六變更為住宅區,縣府後來已順應民意,又將住宅區變更為機關用地,其”撤換”的原因已經消失,因此最近也有議員主張不必撤換,何況如此重大的政策,處長也只是依首長的政策辦理,處長本身並沒有對錯的問題。

 

議會在去年提出不信任案之後,今年六月張建榮議長在總質詢時,即提到祕書長林茂盛和代理處長吳朝琴有土木技師執照,要縣長重視人才;另外他的處境和地政處長一樣,”撤換”的原因已經消失;有些議員從縣府網站上,看到建設處在半年來也有不少亮眼的作為,代理處長的表現也不錯,諸如~

★今天(12日)開工的「宜蘭縣第二行政中心新建工程」,歷經9次流標後,終於在第10次以14億3,000萬元完成招標,並於7月12日舉行開工典禮,預計最快112年初完工。在空間規劃上,將整合溪南地區各行政機關,並透過分棟、分區、分層規劃,提供民眾良好辦公與休憩的空間體驗。

 

★冬山鄉八寶社區老人休閒多功能活動中心,歷經20年才在林姿妙縣長主政下,取得使用執照 。

 

★縣政府考量肺炎疫情衝擊,營建產業缺工現象更加嚴重,建築期限免經業者申請即予延長一年,主動協助產業共度疫情難關。

 

★「壯圍鄉老屋新生命示範計畫」~二棟老屋活化進駐共徵得12件申請,讓這些身懷絕技並力行實踐的創業者,經營並為老屋增添新故事

 

★縣府團隊輔導攜手鄉鎮公所積極爭取中央補助,今(109)年「城鎮之心」獲3,689萬補助經費,除爭取「員山水故鄉宜蘭創生前導計畫~風土野地休憩服務空間」第一期(850萬元),也同步輔導大同鄉公所爭取「大同創生計畫部落生態旅遊基地泰雅地景公園改造」(850萬元);另外,還輔導蘇澳鎮公所爭取「環教園區計畫工程」、「南澳火車站周邊廣場環境改善計畫工程」、「城鎮之心花園城市綠美化計畫工程」等,持續深化推進「地景經營」及「地方創生」實踐藍圖。

 

建設處代理處長近半來的表現,已獲多位議員肯定,但是無論如何,他代理處長的任期,只到7月14日,如果縣長還要繼續用他代理處長是否可以?不行,代理的人只能以一年為限;如果先派他人代理,例如祕書、參議、局處長代理後,再更換由他代理處長,是否可行?也不可以;只有正式派任(正職的、不能是代理的)的建設處長,之後調離(不論時間,派一天也行),吳朝琴才能再代理處長。

 

還有一個情況,如果林姿妙縣長暫時不派建設處長,形成“空缺”,繼續由副處長吳朝琴主導,是否可行?可以,看起來效果也和現在差不多,最大差別在官章,以後只能蓋“副處長吳朝琴”再簽一個「代」字,不像之前是“副處長吳朝琴”加蓋“代理處長”的印章。其次是議會議員若質詢建設處時,要不要上台備詢?沒有代理處長的身份上台,他和縣長會不會被議員消遣?

 

結果如何,7月15日即可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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