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市今年2月春節連假期間發生震驚社會的包裹爆裂物攻擊案,造成民眾遭受重傷並失明,引發地方高度關注。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歷經近4個月縝密偵辦,於6月5日偵查終結,依製造爆裂物、放火未遂及殺人未遂等罪嫌,正式對吳姓被告提起公訴,案件後續將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
宜蘭地檢署表示,案發於2月14日春節連假期間,宜蘭市發生不明包裹爆裂物攻擊事件,造成被害人遭受嚴重傷害。案發後,地檢署立即啟動「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機制」,由當時檢察長王以文及檢察官林永、郭庭瑜指揮宜蘭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與宜蘭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全力投入偵辦。
專案小組不眠不休進行現場勘查採證,並同步調閱大量監視器畫面及追查相關人員動向,在案發隔日即拘提吳姓被告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後續持續訊問證人及被害人,全面釐清爆裂物製作過程、寄送方式及犯案動機,逐步建構完整犯罪事證。
檢察官偵查認定,吳姓被告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供犯罪使用,以及涉犯刑法放火未遂、殺人未遂等重大罪嫌。由於相關罪名最輕本刑達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國民法官法》規定適用案件,因此已於6月5日移審法院,後續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此外,地檢署在案發後即指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宜蘭分會主動介入,提供被害人及家屬緊急關懷、心理支持、法律諮詢及訴訟陪同等協助,未來也將持續提供必要資源與支持。
宜蘭地檢署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好奇或錯誤觀念,私自製造爆裂物或槍砲等危險物品。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意圖供犯罪使用而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或出借爆裂物者,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檢方強調,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的不法暴力行為,將秉持從嚴偵辦、速查速辦原則,依法究責,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