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接獲臺灣高等檢察署「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情資,發現宜蘭縣內疑有商號金融帳戶近年累計流動上億元異常資金,隨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宜蘭縣調查站,以及宜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羅東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辦。
專案小組調閱相關金融帳戶資料比對分析後,於7月29日持宜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相關商號登記地址及林姓被告住處等地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拘提林姓被告,另通知郭姓等15人到案說明。
檢方指出,專案小組進一步比對扣案資料及相關供述後,又發現羅東鎮一處遊藝場疑似涉及賭博犯行,檢察官郭庭瑜隨即率隊展開第二波搜索,現場查扣現金新臺幣42萬8,560元、賭博機檯97台,並通知店長、服務人員及顧客等9人到案說明。
宜蘭地檢署表示,經檢察官郭庭瑜、郭欣怡、董良造、葉怡材、曾尚琳、林愷橙及彭鈺婷漏夜訊問後,認定林姓被告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9條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法院裁准。
另外,郭姓被告及遊藝場店長、服務人員等5人,則分別由檢察官諭知新臺幣5萬元至7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全案仍持續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