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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縣長陳金德到場關心八仙圳水污染事件【影音新聞】

代理縣長陳金德到場關心八仙圳水污染事件【影音新聞】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台電室外配線工程包商,抽取地下污水時,未經沉澱過瀘處理,經由排水溝流入冬山鄉八仙灌溉圳,形成紅白陰陽水,雖然宜蘭縣環保局也取樣抽驗,但是驚動化工博士及曾擔任站在環保局長的代縣長陳金德,今(16)日下午,在宜蘭縣環保局長周錫福的陪同下,親自到冬山路3段現場聽取簡報後表示,「水污染防制法」經過修法後罰則加重,希望工程包商不要以身試法,同時建議施工單位,將污水送往利澤或龍德工業區處理,以免污染環境‧

冬山鄉八仙農田灌溉圳,昨天上午被民眾發現,原本清澈的圳溝水變為暗紅色,懷疑有不法之徒,利用黑夜將含有重金屬的工業廢水偷偷倒入灌溉水圳,冬山鄉長謝燦輝接獲報案政,立即夥同鄉民代表會主席黃強呈趕至現場了解,同時通報宜蘭縣環保局到場,環保局稽查人員循水路往上游稽查,結果在台九省道冬山路3段東川輪胎店門口,有台電室外配線工程承包商,將含有鐵質成份的污水,自地下抽出地面時,任其四處橫流,導致污水流入農田灌溉水圳,環保局稽查人員釀禍,已對廢水採樣,預計1週後出爐。環保局指出,若濁度超標,將依「水污染防制法」,開罰工程包商3萬至300萬元罰鍰。

代理縣長陳金德為瞭解本縣冬山鄉八仙圳水污事件,今天下午新自到現場勘查,台電公司、承包廠商及相關單位均到場,環保局局長周錫福在簡報中指出,昨天上午10點多左右縣府環保局接獲民眾報案通知,冬山鄉八仙圳中游制水門排水溝發現水質呈暗紅色混濁情形,環保局隨即派稽查人員到場循八仙圳上游追查,經查係台電公司106年乙工區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施作,抽取人孔蓋內積水逕行排放造成。現場量測水質pH7.98,並採水化驗及責令立即停止排放,將俟檢驗結果依水污法相關規定處辦(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在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足以使水污染之行為,可處新台幣3至300萬元罰鍰)。

本案係冬山鄉民代表會接獲民眾反映通知縣府環保局,該局稽查人員到場循八仙圳上游追查,於事發地點1公里處查獲污染源頭,係台電發包委託元宸電業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作地下電纜管線施工工程,因連日大雨致人孔蓋內積水,該公司為方便管線埋設,於當日上午8時將積水抽取後直接排放至路面並沿雨水溝排入八仙圳,造成圳水呈橘黃混濁狀。

陳代理縣長表示,會到場瞭解主要是要確定附近有無高污染性工廠排放的可能,經瞭解附近並無類似電鍍工廠等可能排橘紅色汙水的工廠存在,及依台電公司、當地居民及相關單位之描述,該地區長期以來即有地下水含鐵錳較高之情形,應可研判係台電公司地下電纜人孔及管線空間長期累積含鐵錳地下水,因施工排放造成。雖然排放廢水危害不大,但造成觀感不佳,且前因高雄日月光水污染事件,水汙法已修正加重罰則,甚至有刑責可能,施工單位不可不慎,台電公司亦應善盡監督之責,施工單位應有廢水妥善處理計畫或委託工業區汙水場處理,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另有關涉及裁罰部分,請環保局依法進行後續處理。

環保局長周錫福到場了解

環保局長周錫福到場了解

台電管線承包商將地下水抽出惹禍

台電管線承包商將地下水抽出惹禍

工程承包商面臨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

工程承包商面臨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

陳金德代理縣長指示罰款慎作處理

陳金德代理縣長指示罰款慎作處理

台電公司相關人員向代理縣長陳金德簡報

台電公司相關人員向代理縣長陳金德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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