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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合約將期滿.考慮~舊地重建.異地新建【影音新聞】

焚化爐合約將期滿.考慮~舊地重建.異地新建【影音新聞】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利澤焚化廠環保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OT)合約,委託專業廠商操作營運20年,合約即將於115年4月6日屆期,縣府已考量利澤焚化廠現況,規劃下一階段合約執行方向。

 

議會今天進行專案報告,縣府說明,95 年 4 月 7 日起由達和公司代為操作營運 20 年, 115 年 4 月 6 日合約期滿,處理量能符合轄內所需,近五年仍推持高運轉率,運轉率平均達 94% 。利澤廠操作合約期滿,規劃將倉儲式資源再生廠(底渣篩分)、有機廢棄物處理廠、飛灰水洗廠合併入 ROT 或 BOT 成一案代操作管理。

 

今天討論時,議員們對採用ROT案舊廠整改、經費至少10億元;或建新替舊BOT案,經費至少60億元,均為每日設計處理600噸以上,兩種意見都有,呂惠卿議員還主張設兩套,並不衝突,焚燒更多的垃圾,回饋金可多分配一些給鄉鎮市。

 

至於許多地區都表示受到汙染,有所謂的蛋黃區、蛋白區等,五結鄉林義剛和簡松樹議員都表示,環保局可公開徵求合適地點,看哪個鄉鎮市要,五結鄉願意奉送,不必獨厚五給鄉。沈信雄議員表示,

 焚化爐再生能源能運用,應爭取設置溫水游泳池,都沒有規劃在內,缺乏全盤考量。陳福山議員則對幾十億的焚化爐工程,專案報告只有 一頁半,不到幾百字,大發雷霆。

 

環保局長許嘉琦 說明,利澤焚化廠無論執行舊廠整改ROT或建新替舊BOT,均仍以每日設計處理600噸進行規劃,目前利澤焚化廠發電效率約在20-22%,係屬氣電共生方式發電後售予台電;後續如欲符合~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需符合燃燒廢棄經處理製成較直接燃燒可有效減少污染及提升熱值之燃料作為料源,轉換為電能且發電效率達25%以上。

   

許局長說,利澤焚化廠均依據各項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執行檢驗及設置監測系統,並將即時監測之指標污染物情形公布於官網,且均符合相關排放標準,迄今營運仍可維持94%高效運轉,未來無論是採ROT或BOT方案,均須依促參法相關規定評估,屆時將由得標廠商出資進行整改或建新替舊,環保局將就廢棄物熱值、量(供)能(需)現況、市場機制、財務可行性、民意接受度等面向進行先期規劃及可行性評估,採取對於宜蘭縣縣民福祉最大效益之方案辦理後續升級整改(ROT)或建新替舊(BOT)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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