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為減輕社會新鮮人初入職場的經濟負擔,頭城鎮公所14日正式宣布實施「大學院校應屆畢業生獎勵金」辦法,符合資格的頭城鎮應屆畢業生,每人可領取新臺幣1萬元獎勵金,以實質經費支持青年從校園邁向職場。
頭城鎮長蔡文益表示,許多應屆畢業生在求職初期,尚未領到第一份薪水前,就必須面對面試服裝、交通、食宿及生活開銷等壓力。公所希望透過獎勵金制度,提供及時協助,讓青年學子能更安心尋職、穩健踏出人生下一步。
公所說明,申請人須設籍頭城鎮滿8年含以上,且為大學院校當年度應屆畢業生。符合資格者每人發給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整,並以領取一次為限。申請期限為畢業日起3個月內,逾期視同放棄權利,提醒符合資格者務必留意時限。
蔡文益強調,青年是社會進步的重要動力,也是家鄉未來發展的希望。頭城鎮公所將持續作為鎮內學子最堅實的後盾,透過多元福利政策,打造更友善的成長環境,讓每一位頭城子弟在追逐夢想時,都能感受到故鄉的支持與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