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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夜市攤位紛爭越演越烈 鎮代會提案公權力介入

羅東夜市攤位紛爭越演越烈 鎮代會提案公權力介入

【記者林周龍.陳宣良 / 羅東報導】
名列全國最友善夜市前三名的羅東觀光夜市,由於夜市旁屈臣氏門前路段,4月初爆發近10家流動攤販業者與屈臣氏出租管理人間,為接水接電費用喬不攏紛爭,致該路段攤販自當時起即常遭警方取締,演變到警方在該路段放置三角錐暫時禁止設攤,形成兩敗俱傷狀況;由於涉及私權紛爭,羅東鎮公所亦不便過於涉入,但癥結在於攤販設攤位置究係私人土地還是公有地仍須釐清,為此羅東鎮民代表會已正式提案,要求鎮公所仍應公權力介入,以解決目前兩敗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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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羅東鎮民代表劉承賓指出,為羅東夜市消費權益及維護民眾經營觀光夜市安全公共利益,鎮代會已正式提案,並於上月23日會同羅東鎮長林姿妙率同權責單位相關官員至現場會勘,結論就是屈臣氏騎樓旁路地究係該大樓私有產權範圍,還是公有土地,若是私有地,則在該處擺攤營業之攤販自該與私有地主自行協商相關使用費用,反之則該大樓無權向攤販索取攤位租金。目前已正式行文,由國有財產署申請地籍鑑界,以早日解決夜市該路段攤位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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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據屈臣氏出租管理人員陳威德則喊冤表示,他從未向攤販索取任何所謂租金,而是他們產權所屬的屈臣氏門口長期為攤販所佔據,嚴重影響該店消費民眾進出,更損及該店合法營生權益;且這些攤販從他處接水接電,電錶就任意懸掛在屈臣氏騎樓牆柱上,攤販所販賣食材也四處堆置於騎樓周邊,卻從未給予支付相對補償費用,難道私有產權不應受到應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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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威德提出證據指出,這些攤販業者從無支付任何費用對其補償,電錶箱就任意掛置於屈臣氏牆柱上,何況屈臣氏門口路段並非鎮公所當初合法安置之攤位,既然鎮公所默許攤販可以自由擺攤,那他們亦有相同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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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觀光夜市,四月初傳出有自稱地主業者,向擺設在屈臣氏門口路邊包括:大腸包小腸、米糕陳、三色布丁及豆花姐姐等多家攤販,收取每日700元租金或每尺4500元攤位租金,一位自稱是船來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員的男子,向攤販們表示只要繳納上述租金,不但可以安心作生意,警察也不會來找麻煩,因有部份攤販自認在公有土地上擺攤,不願繳納租金,陳姓男子即向警方檢舉攤販在私有土地違法設攤,警方到場立即開具勸導單及罰單,此舉爆發攤販租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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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警分局為避免事端擴大,翌日將有爭執的路段暫時以三角錐圍起,禁止攤販設攤,同時行文給羅東鎮公所要求釐清該路段產權所屬,可惜鎮公所不願正面答覆,僅在屈臣氏前號誌電桿,貼出一則公園三週邊規劃為行人徒步區,下午5時至12時禁止汽機車進入的不相關公文,甚至把夜市爭執問題推給宜蘭縣政府,羅東夜市臨時攤販曾透過縣議員吳秋齡服務處與自稱地主業者協商,由於條件談不攏雙方不歡而散,迄今,該路段臨時攤販與屈臣氏出租管理業者間,雙方嫌隙日益擴大,彼此相互檢舉互扯後腿,可謂兩敗俱傷無一方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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