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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歐珀聘94位縣政顧問擘劃宜蘭願景 林錦坤提告指涉違選罷法

陳歐珀聘94位縣政顧問擘劃宜蘭願景 林錦坤提告指涉違選罷法

【記者陳宣良 / 宜蘭報導】
宜蘭選戰告訴案何其多,素有告官達人之稱的宜蘭縣長候選人林錦坤,今(4)日又具狀提告另名縣長候選人陳歐珀,指稱陳歐珀聘請94位縣政顧問係屬期約賄選並違反選罷法。惟陳歐珀陣營對此尚未提出辯駁。

陳歐珀聘94位縣政顧問擘劃宜蘭願景 林錦坤提告指涉違選罷法

林錦坤告訴狀指出: 被告陳歐珀其係立法委員亦是本屆(第十八屆)宜蘭縣長參選人,其身為立法委員明知選舉以期約、賄絡、不正利益、給予職位等之方式即構成賄選,竟公然於107.11.2封官94位縣政顧問,並組團。

 

林錦坤說:法務部曾訂下超過30元即構成賄選之規定。然一個縣政顧問之位置、頭銜之給予,公顧問、私顧問其皆具高價值,其價值性何止於30元?

陳歐珀聘94位縣政顧問擘劃宜蘭願景 林錦坤提告指涉違選罷法 

林錦坤表示:以一個縣政顧問(公、私皆然)之位置、頭銜之不正利益之高價值性,為被告陳歐珀選舉賄選之實施。被告陳歐珀此舉犯賄選罪已明。此係不正利益之賄選,被告陳歐珀公然犯之。


林錦坤於告訴狀中指出:被告陳歐珀已構成賄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為此,提本案告訴,請檢察官依法偵辦起訴,以維選制之公平性。並稱:
所謂賄賂,指金錢或可以金錢計算之財物而言;所謂不正利益,指賄賂以外足以供人需要或滿足人慾望之一切有形或無形之利益而言(本院二十一年上字第三六九號判例參照)。 又上開不正利益不以經濟上之利益為限,諸如設定債權、免除債務、款待盛筵、介紹職位等亦均屬之,但如行為人所交付者,係得以金錢計價之有體財物,即屬賄賂,而非不正利益。」


林錦坤就本告訴案,其係以陳歐珀陣營所po文於社群網站文宣及媒體相關報導資訊作為提告證物;畢竟提告是每個公民法律權益,至於能否成案則需司法單位加以調查認定之。

陳歐珀聘94位縣政顧問擘劃宜蘭願景 林錦坤提告指涉違選罷法

林錦坤所提相關資訊證物如下:

一、
「縣政顧問團」暨縣政願景報告書發表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99418643429512&id=233849906653070

 

二、
陳歐珀發表縣政願景報告書暨公佈縣政顧問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726563577718898&id=453553051686620

 

三、

摘自陳歐珀臉書:

「縣政顧問團」暨縣政願景報告書發表

 

有句話說:「一個人可以走得快,但一群人可以走得遠」。為了規劃宜蘭未來的發展願景,我邀請各個領域,近百位的專業人士,組成「縣政顧問團」。

 

近百位縣政顧問團的專家學者,集思廣益規劃出完整的「縣政願景報告書」,這將是我未來施政重要參考的依據,我會努力讓願景實踐,讓宜蘭更向前一步。

 

因此同場也同時發表「縣政願景報告書」,就是要讓縣民清楚了解到,未來施政的藍圖,透過這些進步新政,讓宜蘭邁向進步新政、生活大縣!

——————

活力宜蘭 進步新政-陳歐珀縣政願景報告書
https://goo.gl/kssorK

四、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99 條
https://law.moj.gov.tw/MOBILE/law_list.aspx?pcode=D0020010&no=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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