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宣蘭縣羅東鎮一棟增建違章建築的建築物,因數月前發生計程車叫車糾紛,2名黑衣人將司機打傷,縣府對涉及民眾公共安全的違章建築物,列為優先執行拆除,縣府今天依法執行公權力,將違建部分拆除,維護民眾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羅東鎮中山路二段的這棟建築物,經羅東鎮公所查報,違建部分包括擅自增建1層鋼鐵造違建高約3公尺、面積約50平方公尺,縣府於108年7月11 日通知知違建人於文到30日內依法申請補辦建築執照,唯違建人逾期未辦 ,縣府於8月22日開立違反建築法違建處分書,
擅自建造 違章建築逾期未完成補照手續,依法應于拆除,縣府12月5日函發違章建築拆除通知單,,限達建人於108 年12月17日上午9時前自行拆除,倘逾期未拆除,由縣府執行強制拆除。
這棟私包違建位於特定農業區的申種建地,違章增建被作為做為招待所使用,今年6月間,打電話叫計程車載酒醉的客人,由於林姓司機拒載,遭2名黑衣男子當著員警面前揮拳毆打,員警噴辣椒水制止,依傷害罪移送法辦。
林妻事後在臉書上批「宜蘭流氓當道」,痛斥治安敗壞。該私人招待所營業2年多,違章部分今天上午縣府出動工人強制拆除「私包」的違建部分。以維居民安寧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