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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宜縣立委提名.六日起領表登記三天

國民黨宜縣立委提名.六日起領表登記三天

【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2020立委選舉國民黨宜蘭縣黨部公告提名辦法,自今(6)日至5月8日止三天,受理參選人領表登記。

 

登記時間每天上午10點至下午4點,登記地點在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33號。有意登記者需繳納登記費10萬元(領表後就不退回)、保証金50萬元(確認無違紀參選者可退還)、選務作業費50萬元(如登記者協調不辦理民調及黨員投票者可退還、或在民調、黨員投票尚未啟動時,撤回登記者可退還)。

 

中國國民黨宜蘭縣委員會公告的重點內容如下:

公告事項:本黨黨員有意參加第10屆立法委員(區域暨原住民)選舉者,應依下列規定申請候選人提名登記.

★領表登記

(一)領表時間:民國108年5月6日起至5月8日止,每天上午10時起至下午4時止.(中午照常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二)领表地點:宜蘭縣黨部(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33號)

(三)辦理區域立法委員提名领表同志應持本人身分證或黨證至縣黨部辦理、黨員領表得委託其他黨員同志代辦,但應缴交委託書,並攜帶辦理領表同志及受委託同志兩人之身分證或黨證辦理。

(四)黨員領取候選人提名登記表件者、應繳納領表登記,新台幣壹拾萬元整;領表登記費不予退還。

 

★入黨或回復黨籍滿4個月,即民四108年1 月 8 日 (含當日)以前人黨或回復黨籍,黨籍完備,恢復黨籍者滿一年,依規定缴納黨費,並具有黨權者。

 

★保證金 :

(1)應缴伍拾萬元整。

(2)保證全於中央選舉츳會正式公告候選人名單 .經確認無違紀參選者退還,違紀參選者予以沒收。

 

★選務作業費

1辦理候選人提名登記者應缴選務作業費新臺幣伍拾萬元整。

2經核定不辦理黨員投票及民意調查之選舉區或經核定不提名之選舉區,以及在民意調查、黨員投票皆尚未啟動前撤回登記者,選務作業費全數退還。

 

★領表同志與登記同志須同一人,領表與登記需同一選舉區。

★區域立法委員候選人之提名,分別由相關直轄市、縣市委員會,依據「黨員投票」(佔百分之三十)與r民意調查」(佔百分之七十)之結果,對於現任者,應同時參考其任內表現,並考量地區特性及選情評估等因素,決定提名名單,經中央提名審核程序,報請中央常務委員會核定。

★為促進團結和諧,贏得選舉,經協調產生建議提名人選者,不辦理黨員投票及民意調查。

★經各該選舉區所有登記同志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協調同意,該選舉區得不辦理黨員投票,而以二家(三家)民調機構調查結果作為建議提名之依據,登記同志對於是否辦理黨員投票協調不成時,得經各直轄市、縣市委員會議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決定該選舉區依提名辦法規定辦理黨員投票及民意调查,或僅辦理民意調查。

 

★黨員投票日期、時間、地點及選舉人資格:

(一)黨員投票日期及時間:中華民國108年6月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二)黨員投票地點:宜蘭縣黨部所設各投票所。

(三)黨員投票選舉人資格:

1.本黨黨員年滿18歲. ,即民國90年6月8日(含當日)以前出生者。

2·入黨或回復黨籍滿4個月,即民國108年2月8日(含當日)以前人黨或回復黨籍者,黨籍完備。

3.108年黨費應於5月16日前缴纳。

4.於108年5月2日(不含當日)前已將黨籍遷入各該選舉區且戶籍設於該選舉區者。

(四)具有選舉權之黨員在黨籍所在地行使投票權,但選務人員在工作地行使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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