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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漳駁斥造謠抹黑~強調曾任陳定南律師並公開判決佐證

林國漳駁斥造謠抹黑~強調曾任陳定南律師並公開判決佐證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針對近日網路流傳質疑其「是否曾擔任前宜蘭縣長陳定南律師」的圖卡與言論,民進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林國漳20日在臉書發文澄清,強調自己確實曾受陳定南委任辦理訴訟,並公開法院判決案號作為佐證,痛批選舉期間再度出現造謠抹黑手法,呼籲各界共同維護乾淨、理性的民主選舉。

林國漳表示,近期有人刻意散播不實訊息,質疑他曾擔任陳定南律師的經歷,甚至製作圖卡影射他說謊。對此,他鄭重澄清,1995年間,時任國民黨人士林建榮、林明昌在宜蘭市光復國小舉辦的立法委員選舉問政說明會中,公開影射陳定南利用選舉牟利、炒作土地。

林國漳指出,事件發生後,陳定南提起自訴,由他與廖學興律師共同受委任,擔任宜蘭地方法院第一審自訴代理人。最終法院認定相關言論屬惡意虛構,兩名被告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妨害名譽規定遭判處有期徒刑,案號為「台灣宜蘭地方法院84年度自字第72號」。

林國漳表示,如果外界仍有疑問,大可向當年相關人士求證,確認當時陳定南委任的律師是否就是他本人。

林國漳認為,自己一直希望台灣的選舉文化能夠走向理性,沒想到過去曾發生的抹黑造謠手法,如今又再次出現在選舉期間,甚至將攻擊矛頭指向個人人格與誠信。他批評,特定人士利用網路散播不實資訊、製造社會對立,不僅令人無法苟同,也可能涉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妨害名譽等相關法律責任。

林國漳最後表示,期待宜蘭縣長選舉能回歸政策與理念競爭,以乾淨、公平、理性的選舉環境,展現宜蘭民主政治的成熟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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