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正神名黨提名員山鄉中華村長候選人陳柏旭,因涉嫌賄選案遭宜蘭地檢署偵辦,經檢方諭知10萬元交保後,今(30)日他卻主動前往宜蘭地檢署按鈴申告「司法不公」,他強調,自己只是受邀參加黨員大會,當天沒有中華村選民到場,餐費也不是由他支付,現場更有其他政黨候選人拜票,質疑為何他會遭到偵辦,如果他被辦,那其他政黨候選人應該也要辦?要求檢調採取一致標準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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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旭表示,他今年5月才加入正神名黨,對黨內事務並不熟悉,6月初接獲黨主席許榮德通知,要求出席6月13日在宜蘭金樽餐廳舉辦的黨員大會,會中將介紹今年參與九合一選舉的黨籍候選人,因此依通知前往參加。
他指出,當天黨員大會結束後,與會人員留下用餐,餐廳費用由黨主席負責支付,並非由他出資或安排。陳柏旭強調,自己只是受邀出席,和其他來賓一樣,並非活動主辦人,也沒有負擔任何餐費。
對於檢調認定涉及賄選疑慮,陳柏旭提出質疑,強調當天餐會並沒有中華村村民參加,他一位也沒邀請,中華村離宜蘭市也很遠,也就是說,現場根本沒有具備投票支持他資格的選民。他認為,既然沒有自己的選區選民在場,餐費也不是由他支付,究竟如何構成賄選嫌疑,讓他難以理解。
陳柏旭表示,10月28日上午7時左右,檢調單位前往搜索,並將他帶至宜蘭調查站製作筆錄,隨後移送宜蘭地檢署。他主張,自己在接受調查時已說明只是受邀參加黨員大會,並無出資招待選民或以餐飲換取選票的行為,但檢方仍以涉嫌重大為由,諭知10萬元交保。
更讓陳柏旭不滿的是,他指出,當天餐會現場不只有正神名黨的參選人,還有其他政黨候選人到場拜票、尋求支持。他質疑,既然檢調認為參加這場餐會可能涉及選罷法,為何其他在場拜票的候選人沒有受到相同偵辦?
陳柏旭因此在交保後前往宜蘭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民進黨縣議員候選人林麗及市民代表候選人唐正忠涉嫌違反選罷法,並質疑檢調辦案標準不一,要求針對其他在場候選人的行為一併調查。
從受邀參加黨員大會,到因涉嫌賄選遭搜索、移送及交保,陳柏旭認為自己並未出資辦餐會,現場也沒有自己的選區選民,卻成為偵辦對象,因此決定透過司法程序質疑「司法不公」。他說,當天參加餐會的也有民進黨縣議員候選人林麗、市民代表候選人唐正忠,他們 沒有涉及違反選罷法,則他也不應該有涉案,如果有涉嫌違反選罷法,則應一律辦理,不應分政黨顏色。
陳柏旭本身所涉賄選案仍在偵辦中,檢方諭知10萬元交保並不代表已認定有罪。整起事件涉及餐會性質、參與者身分、餐費來源,以及是否存在以利益交換選票的意圖,仍須由司法機關依相關事證釐清,至於民進黨候選人林麗、唐正忠都有參加,純屬陳柏旭個人說詞,實際狀況如何,仍有待當事人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