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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錫墉質疑地檢署不公 地檢署 : 一切依法偵查辦理

黃錫墉質疑地檢署不公   地檢署 : 一切依法偵查辦理

【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民進黨宜蘭縣黨部於今年1月23日辦理縣議員初選民調,但卻爆出代接電話之爭議,黃錫墉為了捍衛權益,曾在1月30日時至地檢署,除向宜蘭縣黨部提出抗議之外,也向宜蘭縣地方檢察署遞狀控告陳文新等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昨日地檢署偵查終結,對陳文新等人做出不起訴處份。

       黃錫墉得知此案為不起訴後非常不服,認為司法受政治力介入,也表示未來不排除向法務部提出陳情及向監察院提出糾舉。

       針對黃錫墉不滿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份,宜蘭地檢署也發表申明,以下為宜蘭地檢署申明 :

      宜蘭地檢署查辦107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案件,均依法偵查辦理,以維護選舉純淨空間,籲請勿為不當渲染。

      地檢署檢察官除遵守刑法「罪刑法定原則」以外,為維護政黨提名公平性,以免影響選舉結果,於偵查中除傳喚被告等4人,並調查多名證人及相關事證,辨明後排除本案另有選罷法第97條、第99條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賄或交付其他不正利益情事,而涉有選罷法第101條第1項刑事案件之可能,故有關候選人指摘地檢署「草草帶過」云云,亦與事實有違。

     至於本案申告人經由媒體報導表示對偵查結果不服,且對其申告性質屬於「告訴」或「告發」有所意見,自得於接受不起訴書後7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一併聲請再議,地檢署將依法受理,俾保障當事人憲法第16條之訴訟權利。

     此刻正值107年度公職人員選舉期間,為維護選舉公平制度及候選人行使選舉之自由權,地檢署將續行結合轄區調查、警察、政風及相關機關,秉持「公正、嚴密、迅速」原則進行選舉查察,毋枉毋縱,亦籲請勿為不當渲染,以維護選舉純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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