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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李龍至地檢署按鈴告發林姿妙濫用二備金【影音新聞】

吳李龍至地檢署按鈴告發林姿妙濫用二備金【影音新聞】

【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國民黨宜蘭縣長參選人,也就是現任羅東鎮長林姿妙,日前除遭民進黨立委鄭寶清痛批控濫用第二預備金涉嫌違法外,今日前羅東鎮民代表吳李龍也偕同律師及支持者至宜蘭地檢署按鈴告發,控告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

   今日上午10時左右,宜蘭地檢署門口聚集20多名支持者,手上高舉「林姿妙鎮長亂花政府救命前綁樁,羅東鎮民您能接受嗎?」「羅東鎮第二預備金亂花,林姿妙鎮長請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之抗議標語。

   前羅東鎮代吳李龍表示,今天專程到地檢署,主要就是要告發林姿妙亂用第二預算。林姿妙擔任鎮長原就有200多萬元特別費,但她現在又動用第二預備金,以羅東鎮長名義來補助其他鄉鎮活動,這已確實違反「預算法」規定。

   吳李龍又說,林姿妙擔任羅東鎮長八年來,並無任何重大建設,在林聰賢任內有完成公正國小地下停車場及羅東東區都市徵收計畫,而游榮華任內也有完成羅東國小地下停車場。在林聰賢卸任前預算結算還有1億2千多萬元。但反觀林姿妙,擔任鎮長8年來卻無任何貢獻,所以今天他站在羅東鎮民身分而非前鎮代表,來要求林姿妙,不要亂用羅東鎮救命錢,應該把錢拿出來歸還。

    律師陳敬穆說,針對羅東鎮公所第二預備金使用狀況,提出刑事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告發。其最主要原因是根據預算法規定,第二預備金的使用狀況必須符合特定情形,再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頒佈各機關的執行要點,裡面記載非常清楚,預備金的性質是用於天然災害的救助與復健。近年來羅東鎮公所對於第二預備金使用之對象,基本上與天然災害無關,包括相關市場電腦伴唱機的選購,及其他鄉鎮如頭城、礁溪等、壯圍的宗教活動,顯然與預備金使用目的與範圍相差甚遠,因此認為這部分有涉及法律上爭議,因此今天就提出告發。

    陳敬穆又說,對於預備金性質到底是否屬於救災性質,這由法律上解釋,至於其他鄉鎮是否也是這樣做,這也不能作為合理化的理由,因為其他鄉鎮做,也不代表這件事是合法或符合相關規定,這方面仍有待檢察官釐清。

   對於吳李龍先生按鈴指控羅東鎮公所違法濫用第二預備金一事,羅東鎮公所也再次重申表示,第二備金相關支用皆依法行政,無任何違法情事,宜蘭縣政府及各鄉、鎮、市公所亦依循同法源辦理,請各界尊重行政官僚專業,勿再因年底五合一大選而針對鎮公所及鎮長進行刻意抹黑。 

數十名民眾至宜蘭地檢署要林姿妙不要亂花救命錢。(記者邱淑珍/攝影)

前羅東鎮代表吳李龍率民眾至地檢署告發林姿妙。(記者邱淑珍/攝影)

前羅東鎮代表吳李龍在律師陳敬穆陪同下進宜蘭地檢署遞狀。(記者邱淑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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