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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當街開槍射警致重傷 檢訴殺人未遂罪求刑 15 年【影音新聞】

悍匪當街開槍射警致重傷 檢訴殺人未遂罪求刑 15 年【影音新聞】

【記者趙奇濤 譚杰/宜蘭採訪報導】礁溪分局頭城分駐所警員蔡旻庭8 月 2 日深夜在頭城鎮攔查呂姓嫌犯,呂嫌當街持槍直射警員胸口,幸好子彈繞過心臟撿回一命。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判定,呂姓被告涉犯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全案依法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 15 年重刑。

8 月 2 日深夜11時許,獨自執行勤務的蔡旻庭在頭城新興路與吉祥路口發現未戴安全帽且蛇行不定的呂姓犯嫌有可疑,便上前攔查,呂嫌未停車受檢更加速逃走,想擺脫追輯;蔡旻庭緊追不放,呂嫌見仍無法擺脫便停車假意配盤查,突然從機車前置物箱取出非制式手槍,朝蔡旻庭胸口射擊,蔡旻庭中槍後,仍忍劇痛將呂嫌壓制逮捕,並通報警力支援,警力到場緊急將蔡員送醫救治。

陽大附醫蔡建和主任表示,蔡旻庭急診時意識清楚,能對話,電腦斷層掃描檢查,左側氣血胸,子彈穿透打斷一根肋骨,灌穿左肺擦射心臟,卡在左邊腋下,幸好未傷及心臟;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為被告罪嫌重大,因有事實足認其有逃亡之虞,且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即時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宜蘭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認定被告只為規避攔查,竟在公眾頻繁出入之馬路上,近距離持槍射擊執法員警胸口,無視法紀、藐視公權、罔顧他人生命、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處被告有期徒刑 15 年,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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