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名煒/宜蘭報導】
酒駕男膽真大,酒後在半夜在礁溪德陽路騎機車,遇到警察攔車盤查,竟不予理會,反而要加速逃離,還拖行警察10餘公尺,導致礁溪所所長右手掌及右膝蓋擦傷,最後自己撞牆被活逮,經施予酒測值達0.60mg/L,最後被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等罪,判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礁溪分局礁溪所長盧禹澄表示當日他與警員陳建翰擔服巡邏勤務時,發現一名張姓男子形跡可疑,前往盤查時,該男非但不停車受檢,反而加速衝撞想逃離,他於是上前抓住張姓男子,因此自己遭拖行約10餘公尺,造成右手掌及右膝蓋擦傷,最後張姓男子自撞牆壁遭活逮,經施予酒測值達0.60mg/L,詢問後張姓男子表示係酒後駕車心虛見警盤查才會想加速逃逸。
礁溪分局長陳宇桓表示,酒後駕車行為已經嚴重違法,且為了避免規避警防檢查,竟衝撞員警更造成執勤人員受傷,又增加一條妨害公務罪。宜蘭地院判決出爐,法院審理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等罪,判他4個月徒刑。
張姓男子自撞牆壁遭活逮,經施予酒測值達0.60mg/L〈記者王名煒剪輯〉
導致礁溪所所長右手掌及右膝蓋擦傷〈礁溪警分局提供〉
礁溪分局礁溪所長盧禹澄針對當時事件說明〈記者王名煒剪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