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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30年卻未申請自住房屋稅率~民眾多繳四倍地價稅

住了30年卻未申請自住房屋稅率~民眾多繳四倍地價稅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楊姓縣民近日收到地價稅通知單,覺得金額偏高而向財稅局詢問,才發現自己住在同一處自有住宅超過30年,卻因未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率」,導致多年以一般土地稅率課徵,等同多繳四倍地價稅,成了「不知情的冤大頭」。財稅局也協助楊姓民眾完成申請,自明年起即可適用自住地價稅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

財稅局劉局長說明,目前地價稅採兩種稅率計算:

  • 自用住宅地價稅率:千分之2
  • 一般土地地價稅率: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

雖然該民眾一直居住於當地,甚至選舉通知、生活文件都寄至該址,但因未向政府提出「自住」申請,因此一直以千分之10計算地價稅,而非較低的千分之2

多數民眾不知須「主動申請」 

劉局長表示,許多民眾因習慣收到稅單就繳納,而忽視自己可能符合住宅優惠稅率資格,造成不必要的支出。他列出未設立戶籍或未申請的常見原因,包括:

01影響各類政府補助之資格

02持有多戶但無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可設戶籍

03 子女就學或家人就業考量

04 兩戶打通合併使用之自住房屋惟戶籍僅設於其中1

05 違章建物、無法取得地主同意或農業設施房屋等,無法編訂門牌

 

其他:

01繼承取得共有房屋與自住房屋税额差異不大

02災害獲配永久屋之居民將不得再回原居住地居住及設戶籍

03未成年人不得單獨設立戶籍

04其他共有人不同意讓設戶籍

05一家人戶籍不願意分開

06影響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增稅重購退稅等節稅權益

07有些人稅單來了就繳,沒有看詳細內容

 

房屋稅2.0也將影響用戶稅額 呼籲民眾避免因不理解而受損

劉局長強調,配合房屋稅2.0新制,自住房屋需完成戶籍設立,全國上限三戶,稅率為1.2%,若全國僅一戶且設籍,可享1%最低稅率。反之若未設籍,將視為非自住住宅,依累進稅率課徵,以宜蘭縣為例,稅率從2.6%起跳,差距更為驚人。

 

縣府用掛號信共寄送29,000多份通知,但截至2月28日仍有逾20,800戶尚未設籍,到5月繳稅時,仍有500戶,尚未完成辦理,不但無法享受1%稅率,且需繳納的稅率從2.6%起跳。

 

泡水車、受災民眾也可申請減免

因鳳凰颱風造成多處淹水,財稅局提醒,如汽機車因災受損、泡水或報廢,民眾可提出停用或減免申請。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今年(114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起開徵,惟近日受鳳凰颱風影響,受災民眾及企業因而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依法檢具相關災害證明文件向該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地價稅開徵後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向就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本局(羅東分局)查詢補發。如果對於地價稅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或延(分)期繳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之事項或疑問,可撥打總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52~162、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42226轉201~208洽詢,也可就近向該局或羅東分局洽詢

 

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補充,受災民眾只要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證明及申請,將依「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協助審查,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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