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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議題惹爭議 立委參選人李偉華:社會尚無共識

同婚議題惹爭議 立委參選人李偉華:社會尚無共識

【記者陳宣良 / 宜蘭報導】
宜蘭縣立委參選人李偉華拋出強烈反對同性結婚立法,掀起滔天巨浪,引發挺同、反同雙方陣營激烈爭辯,而李偉華竟成攻擊箭靶,但從同婚議題於網路上擴散延燒,紛紛自行開闢戰場展開論戰,又顯見箭頭似乎已非李偉華或因選舉而起。為就同婚議題何以引發各界紛紛擾擾,記者再度訪問李偉華,以下是訪談對話:

同婚議題惹爭議 立委參選人李偉華:社會尚無共識

一、何以您強烈反對立院通過同婚法?
李:社會秩序的穩定來自於法律規範、傳統價值與宗教信仰三者之間的平衡,面對同志婚姻的爭議,許多台灣民眾在道德認知與價值信仰多有疑慮,遂造成反對的聲浪並成為台灣社會的衝突與對立的來源,這對溫和善良的老百姓來說,是很不公平的事情。在同婚法通過之際,我們是否冷靜思考反對人的意見?


二、 您對九合一選舉時公投同婚議案暸解多少?
李:本人是法學博士,對於憲法與法律的內容,自然有專業的認知。大法官兩年前在748號釋憲中說明了禁止同志結婚是違反憲法人權保障的精神,兩年內政府必須在相關政策上有所作為,否則自然以民法直接實行。在此背景下政府對於同志婚姻始終有民法與專法的爭議,社會上反同的聲浪始終高居不下。根據我的瞭解,多數民眾去年公投與其說是「反對同婚列民法」,不如說是反對民進黨執政與同志婚姻的正當性,一般民眾其實分不清楚法的性質,但是反對同婚的態度卻十分明顯。


三、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法的國家,您有何見解?
李:民進黨當然瞭解在「自行適用民法」與「民意」之間取得最大的政治資本,專法就是一個妥協性的作法,在國際上不僅達到宣傳的效果,同時爭取到支持同婚的人選票,也讓去年投公投的藍營選民在「正當性」與「程序上」啞口無言,這是民進黨政府在政治操作上慣有的伎倆,即所謂的「退一步,進兩步」。


四、基於尊重少數族群,您認為如何保障同性戀者應有權益?
李:台灣是多元開放的社會,憲法保障人權,也尊重少數人的意見,但是少數人的意見不應成為挑釁刺激多數人意見的藉口,多數人的意見也應該被重視聆聽。台灣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正反意見的激進派所採取的對抗言行,這不僅讓公共政策無法理性討論,也讓台灣社會陷入劇烈的對抗與矛盾。

同婚議題惹爭議 立委參選人李偉華:社會尚無共識
同婚專法立法院5/17三讀通過 ,亦即同性結婚將合法化,宜蘭縣爭取國民黨立委提名參選人李偉華5/18即強力反對,並po文嚴詞抨擊表示:台灣即將滅種,連逆民主公投惡法也敢通過,這行為叫愛台灣?純樸的宜蘭鄉親們你還相信他們嗎?強調:【李偉華保證當選立委全力推動修法,責無旁貸】,表示他若當選立委,將會推動修法,並要鄉親民眾勇敢表態,一起站出來。

 
豈知李偉華前述po文瞬即觸動連鎖效應,隨即同婚議題引爆正反雙方激列對戰;而縱括雙方的癥結在於:一是,理念上,於傳統倫理道德觀念仍一時無法適應此項新觀念新潮流;二來,對於同婚立法的適法性,亦存有極大分岐爭議:

同婚議題惹爭議 立委參選人李偉華:社會尚無共識

挺同者主張:「同婚專法就是公投民意」,所持理由則認為:
一、公投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本案理由書:本公投案不排除同性二人依其他法律規定行使釋字第748號所稱之「婚姻自由」。其結論為:不動民法,但不反對其他形式保障同婚。

二、而公投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其結論是:另立專法保障同婚。

因此,挺同者認為:「沒修民法、另立專法“同婚專法”,就是實現公投結果」。

而反同者主張:同婚專法之立法違反公投民意。並認為原公投主文:「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因此,「非婚姻形式的立法,才符合公投」本意。

同婚議題惹爭議 立委參選人李偉華:社會尚無共識



廣告託播~立委參選人李偉華
https://youtu.be/NKg_OtqlK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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