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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長許銘春走訪基層.總工會陳成發為勞工發聲(影音新聞)

勞動部長許銘春走訪基層.總工會陳成發為勞工發聲(影音新聞)

 

【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一位單身勞工配合政府政策辦理月退,他的父母已往生,當他在領取月退第二年時因病住院,數月後病故,月退即無人〞繼承“,也無人可以代為領出,導致喪葬費都成問題,最後由親友出資負擔,造成其親屬之困擾。縣總工會理事長陳成發今(22)日向到訪的勞動部長許銘春建議 ,勞工領月退的金額如果,未達退休一次全領的額度,餘款中至少應提撥15萬元作為處理喪葬的費用。

勞動部長許銘春聽取簡報時頻頻點頭,她表示,有的建議很有道理,會交給同仁研議辦理。

陳成發理事長和祕書長何政杰,向許部長說明一件總工會會員發生的實際案例:

「 有一位會員因父母已往生且無結婚生子,當他配合政府政策辦理月退,在領取月退第二年時因病住院,其親友合資幫忙請看護照顧,這期間仍有月退入帳,可減輕親友負擔,該員住院半年後死亡,其喪葬費用亦由親友負擔,造成其親屬之困擾。

  現階段領月退金的勞工平均每月不到17,000元,應付生活所需已不太足夠,更無法有多餘金額存款,若往生後其喪葬費還要由親友支付實屬不妥。

 建議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63-1條,領月退之勞工往生後月退金計算與一次退還有餘額時,可於第63條第三及五項之資格順位申請喪葬費15萬元,這樣讓單身領月退金之勞工往生後的喪葬費用有著落。以平均退休金計算若月退金已領達當初一次退之金額時則不再補助,若餘額不足15萬元時,則只領剩下之餘額。」

 

總工會陳理事長同時建議下列事項──

*目前5人以下之公司、行號之員工加保狀況不慎理想,很多雇主用補貼方式請員工自行加保,但員工不知如何加入勞保就把這筆錢視為是薪資的一部分,等到要退休或發生職災時投訴無門。

為顧及勞工權益,建議修正第6條第二點,針對5人以下公司、行號或其有聘僱事實的行業之員工,雇主應幫其員工加入適合該行業別之職業工會,以確保員工權益。

 

*勞工永遠是最弱勢的一群,為永續穩定年金制度,可以修正,但月投保薪資逐年調高到180個月,目前勞工每個月年金平均不到1萬7000元,若再延長投保年資勢必會領得更少,希望勞動部能為勞工設想,可以延長但是以120個月內來考慮,不要到180個月…。

 

*工會會依核配額度及屬性、設備來規劃相關課程,為了要符合TTQS之精神,規劃與工會屬性相關之課程,但規定職類核班比例,這樣對各工會規劃課程無所適從。

107年下半年簡報為例

產投計畫:美容髮彩妝、手工藝製作類各不得超過5%,餐飲及食品加工類不超過15%(且不超過分署106核定比率)。

自主計畫:美容髮彩妝類、手工藝製作、餐飲及食品加工等 課程核班比率,各不得超過20%,三類課程總計不得超過45%。

(二計畫美容髮彩妝、手工藝製作類課程以不超過104年度核定規模為原則)

建議若要規定核班職類比例,請將有輔導考取相關證照之課程排除,以利工會規劃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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