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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涉貪案二審辯論終結~明年3月24日宣判.確定無法復職

林姿妙涉貪案二審辯論終結~明年3月24日宣判.確定無法復職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停職中的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台灣高等法院今(4)日進行二審最後「言詞辯論」終結,定於明年3月24日上午10時宣判。原本猜測若在今年11月或12月宣判,說不定林姿妙還有回任縣長的機會,由於她的任期至今年12月下旬截止,將無復職機會。

林姿妙今天在法庭上多次喊冤,強調自己無罪,並表示案件目的是要將她從「縣長位置拉下來」,讓她「心肝很痛」。辯護律師則質疑本案證據不足,形容證據與出家人的頭髮一樣「少得可憐」。合議庭最後定於明年3月24日上午10時宣判。

林姿妙因涉及羅東鎮土地增值稅免徵案,以及帳戶內有與收入不符的金流,一審遭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及特殊洗錢等罪判刑12年6月,女兒林羿伶也因圖利罪判刑3年6月。案件上訴後,今日在高院進行最後辯論,林姿妙及女兒均否認犯罪。

林姿妙法庭上喊冤 稱自己一生認真打拚

林姿妙在法庭上起身,以台語向合議庭表達心聲,表示自己「我無罪,我是冤枉的」,並強調法院是主持公道與公平正義的地方,希望法官能還她清白。

林姿妙表示,自己40歲時丈夫過世,留下4名子女及債務,她為了養育孩子,必須向親朋好友借錢,但因為信用良好,大家都願意借錢給她,如今卻被指控洗錢,讓她難以接受。她也質疑,自己被控與建材商人池廖麗芳洗錢,為何對方無罪,自己卻被判有罪。

林姿妙指出,偵查期間曾詢問廉政官,為何沒有做壞事卻遭搜索、約談,對方回答「你就不要選就好了」。她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參選後仍獲得鄉親支持,連任時得到高票,代表民眾對她的信任。

她強調,自己一生堅持簡單做人、認真做事,並非「歹心的人」,卻遭到如此指控,身體也因此變差。她更質疑檢察官以一通不實電話作為起訴依據,直言「我心肝真的很痛」。

否認介入土地案 強調公文並非由她決行

針對羅東鎮土地增值稅免徵案,林姿妙表示,每天到縣府陳情的民眾很多,她沒有印象地主陳正勳曾向她陳情,相關公文也不是由她決行,對案件內容並不清楚。她認為,民眾陳情案件應交由相關單位依法辦理,公務員也有自己的專業。

林姿妙表示,自己推動學生免費營養午餐,是因為想到單親家庭的辛苦,希望能替年輕家庭減輕負擔,讓孩子能夠安心成長。她認為,自己用心照顧民眾,才會獲得鄉親信任。

林姿妙最後表示,案件從頭到尾都讓她感到冤枉,認為目的是要將她從縣長位置拉下來。雖然任期即將屆滿,身體狀況也不好,但仍要為自己的清白辯護,希望法官明察秋毫,還她公道。

辯護律師質疑證據不足 女兒盼司法還母親公道

林姿妙的辯護律師指出,本案證據就像出家人的頭髮一樣「少得可憐」,且證人證詞前後不一,認為相關指控缺乏充分證據支持。

律師也表示,林姿妙從政並非為了錢財,而是為了完成亡夫生前參選宜蘭縣長的心願。丈夫過世後,她獨力扶養4名子女,任內推動學生免費營養午餐、償還縣府債務,卻遭司法案件纏身,身體狀況也每況愈下。

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則表示,宜蘭歷任縣長中,母親是最清廉、最窮的一位,卻也是下場最慘的一位,質疑這是否是民主政治社會應該面對的課題。她也反問,如果母親曾要求公務員違法,為何公務員仍會向她問好。

全案經高院今日辯論終結,合議庭定於明年3月24日上午10時宣判,林姿妙涉貪案二審結果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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