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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攻防第四回合!吳宗憲陣營反擊林國漳~搬桃檢6年前新聞稿自清

司法攻防第四回合!吳宗憲陣營反擊林國漳~搬桃檢6年前新聞稿自清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選戰「司法攻防」持續延燒!民進黨宜蘭縣長候選人林國漳今(22)日與立委蘇巧慧同台,正面回應近期國民黨對其律師執業經歷的質疑後,國民黨宜蘭縣長候選人吳宗憲陣營下午再度出招,將戰火拉回吳宗憲過去擔任檢察官時的辦案爭議,並搬出桃園地檢署6年前新聞稿反擊,雙方從律師接案一路打到檢察官辦案紀錄。

吳宗憲競選辦公室指出,林國漳陣營為回應近期外界對其過去承辦性侵、詐欺等案件的質疑,再度提及吳宗憲擔任檢察官期間的舊案,質疑吳宗憲曾有「縱放」、「急著當官」等爭議;吳營則提出三點回應,並指相關說法與桃園地檢署當年的公開資料不符。

針對林國漳今天強調,替被害人提告或替被告辯護都是律師工作的一部分,吳營則進一步質疑,近期引發爭議的部分性侵、詐欺案件並非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而是林國漳自行受任的案件,並要求林國漳陣營針對相關案件性質說明清楚。

吳營同時將焦點拉回6年前的殺人案件,表示林國漳陣營近期引用當年媒體報導質疑吳宗憲辦案,但桃園地檢署109年6月23日即曾發布新聞稿說明案件偵辦經過。

根據桃園地檢署當年新聞稿,吳宗憲據報相驗後指揮警方偵辦,因案發地點沒有監視器,檢警透過周邊監視畫面「以車追人」,陸續拘捕相關被告,其中4人經聲請羈押獲准,後續再循線清查,全案共有19名犯嫌列為被告;桃檢當時並表示,案件持續偵辦,「並無媒體所稱拖延之情事」。

至於當年4名被告停止羈押的爭議,吳營引用桃檢新聞稿表示,吳宗憲當時認為以具保方式足以保全證據,因此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吳營並指出,停止羈押發生於108年9月間,與吳宗憲109年2月底受邀前往新北市政府擔任法制局長,在時間上相隔約半年,反駁所謂「縱放求官」的指控。

針對林國漳陣營質疑吳宗憲當年要求被害人家屬和解,吳營也援引桃檢說法表示,當時是被告律師主動提出賠償,經詢問家屬意願後才轉介調解,並非要求家屬接受和解。

隨著選戰倒數,林國漳的律師執業紀錄與吳宗憲過去的檢察官辦案經歷,已連續多日成為雙方交鋒主軸。從「律師為被告辯護是否應被政治檢視」,到「檢察官當年的偵辦處置是否適當」,藍綠陣營各自提出司法紀錄與公開資料攻防,也讓這場宜蘭縣長選戰的法律人之爭持續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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